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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十一日夜 ·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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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场

幕布拉开,结束讯问的野间百合子一个人坐在舞台右侧的长椅处,其他与前场一样,法警起立打开舞台右侧的大门,传唤证人铃木实。

已经失明的铃木实戴着墨镜由法警牵着走了出来。兰子无力地垂着头。

铃木:兰子,兰子你在哪儿?

兰子抬起脸看了一眼实,又悄然把头低了下去。

铃木:兰子,兰子不在这儿吗?

兰子:(终于忍不住了)我在这儿。

铃木:啊,有六个月没听到你的声音了,可你的声音总在我耳边回荡。我的眼睛失明了,但是,我不曾忘记你的身影。

兰子悄悄闭上了眼睛。

铃木:太过分了,是谁让你受的这份罪?

审判长:现在就本案将要向证人提问。你是铃木实,是吧?

铃木:(转向审判长)没错。

审判长:家庭住址?

铃木:神户市平野神道町二十一号。

审判长:职业?

铃木:无固定职业。

审判长:请宣誓。

与前场一样宣誓。

审判长:你个人拥有大概多少财产?

铃木:我想大概有二十万。

审判长:证人是否知道阿部熊雄和兰子为何离婚、分居?

铃木:我不知道,兰子只是说阿部是个酒色之徒,根本不中用,所以就分开了。

审判长:兰子与阿部离婚后,据说曾给你看过户口抄本?

铃木:是给我看过。

审判长:兰子向证人出示户口抄本时,证人当时认为那意味着什么?

铃木:也许是要向我表明已和阿部完全分开了吧。

审判长:按照你预审时提供的证言,你当时说哪怕用所有的财产来换,也深爱着兰子。那么你现在仍然这样认为吗?

铃木:是的,我的爱完全没有变化。

审判长:证人认为是谁向证人的脸上泼的硫酸呢?

铃木:我完全没有线索。我一点也不记得自己曾和人结怨。我想,也许是弄错人了。

稍顿。

审判长:证人最近有返回老家的想法吗?

铃木:在老家的母亲,实际上是我的继母。我的母亲要求我一定要返回老家,可是我完全没有回去的打算。

审判长:那时候,有人从老家前来接证人吗?

铃木:曾经来过一名自称是母亲代理人的男子,但我最后还是没有返回老家。

稍顿。

审判长:(翻着记录)去年八月十一日夜晚,从十一点到十二点这段时间,你在什么地方?

铃木:在家。

审判长:当时做了什么?

铃木:什么也没做,当时眼睛有些疼痛,所以就躺下了。

审判长:睡着了吗?还是躺下并没有睡着呢?

铃木:并没有睡着。

审判长:兰子当时在做什么呢?

铃木:她在我家。

审判长:兰子当晚哪里都没去?

铃木:哪里都没有去,一直在家待着。

审判长:从那晚十一点开始至十二点这一段时间,兰子在何地,又在做什么呢?

铃木:我从来都很喜欢同兰子在一起。那天因为我眼睛有些疼,所以她一直待在我的身旁,为了让我安心,她还给我念了一段小说。

审判长:那之后,你就那么睡觉了吗?

铃木:是的。

审判长:那么你是几点睡着的呢?

铃木:大概是在十二点半。

审判长:野间百合子。

审判长向坐在一旁的百合子挥手招呼了一下。百合子有些羞涩地面对着实,微微鞠了个躬,与实并排站在了证人席上。

审判长:(面向百合子)你之前证明说在当晚午夜十一点半左右,在柳川町阿部熊雄家门口见过兰子。那么现在如同你所听到的一样,这位证人证明兰子当晚并没有外出。你之前所陈述的证言有错误吗?

百合子:(仿佛有些顾虑铃木实,犹豫一阵)没有错误。

审判长:(转向实)对方已经如此证明了,那你的证言有什么问题吗?

铃木:兰子当晚的确没有外出过,这是事实,没有问题。

审判长:(转向百合子)已经可以了,请落座。(转向检察官)有什么要问的吗?

检察官:(面向实)你说你那时在读小说?(视线忽移向兰子)希望审判长能下令将兰子暂时押至庭外。

审判长:(面向法警)请被告暂时退庭。

兰子在法警、警察的陪伴下退庭。

检察官:刚刚说读小说,是什么样的小说?

铃木:谷崎润一郎的《一名少年的恐惧》。

检察官:当晚,十一点左右,被告读给你的是哪一段?

铃木:我记得她读的是一名叫芳夫的少年在深夜一个人偷偷弹姐姐生前珍爱的三味弦[2]的那一段。

[2]日本一种传统的拨弦乐器。

检察官:证人家中雇有女佣吗?

铃木:是的,有女佣。

检察官:女佣一直没换过吗?

铃木:自从一个干了很长时间的女佣辞职后,就开始经常变换。大概都不超过一周,严重的时候有两三天就不干了走掉的,这期间只干一天的也有。

检察官:证人认为出于何种原因女佣总是留不住呢?

铃木:我也没有特别考虑过原因什么的。

检察官:本案案发当晚你家中是否有女佣?

铃木:两三天之前还有,但当晚没有。

检察官:没有女佣?你确认无误吧?

铃木:是的,没错。

检察官:证人因硫酸而受伤的只有眼睛?

铃木:虽然只有眼睛,但是因为嘴唇上也溅上了一些飞沫,所以现在说话很费力。

审判长:(转向辩护人)有什么要讯问的吗?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面向陪审席)有什么要讯问的事项吗?

陪审员中的一人:证人在被告分居后见过阿部熊雄吗?

铃木:没见过。

陪审员之一:那你并不知道阿部熊雄住在什么地方?

铃木:完全不知道。

该陪审员落座。

审判长:(面向铃木实)可以了,请先退下。

铃木实从证人席退下。

审判长:(面向法警)传被告。

兰子在法警的陪同下出庭。

审判长:(向兰子展示一把浅蓝色的女用扇子)这把扇子是你的东西吗?

兰子:应该是吧。这把扇子和我所拥有的那把,有着同样的图案。可是我那把扇子在七月十五六号时已经丢了。后来我又买了一把新的。

审判长:是在哪儿丢失的?

兰子:这我已经记不得了。

审判长:但丢失的东西掉在犯案现场,不是很奇怪吗?

兰子:我丢的扇子为何会出现在犯案现场,我也不清楚。

审判长:(展示一条毛线做成的和服腰带[3])这是缠在阿部颈部的东西。这条腰带是谁的东西?

[3]和服系在腰上防止走样用的腰带。

兰子:我想也许是阿部的吧。

审判长:你有印象吗?

兰子:我记得阿部曾经系过这样的腰带。

审判长:可以了,请坐。

兰子落座。

长时间停顿。

审判长向陪审法官耳语着什么,向陪审法官、书记官传达着什么。书记官向审判长提交了一本小说。

审判长:被告花冈兰子起立。

兰子站起来。

审判长:被告当晚也就是八月十一日晚,十一点半左右开始到十二点这一段时间,在何地做过什么?

兰子:我在家中为实读小说。

审判长:读小说?没有错误吧。

兰子:我说的是真的。

审判长:是什么样的小说?

兰子:是谷崎老师写的《一名少年的恐惧》。

审判长:嗯,那时,你读的是书中哪一部分?

兰子:具体并不记得,大体记得是一名叫芳夫的少年在深夜弹奏姐姐生前珍爱的三味弦的那一段。

审判长:那么,请你在这儿再读一遍相同的地方。

裁判长把小说递给兰子,兰子接过书翻开书页。所有人都注视着兰子,兰子开始朗读小说。

兰子:“姐姐的那把三味弦现在仍然挂在那面墙上。芳夫那时候就好像着了魔一样,一种想要品尝恐怖经历的好奇心促使着他伸手拨弄了一根琴弦。琴弦发出的声音让他感到不寒而栗,黑暗之中琴声的余韵渐渐消失了。他一边想象着姐姐的声音,一边努力地用耳朵倾听着。”

铃木实悄悄地站起来侧耳倾听。

抱茗荷之说的作者是山本禾太郎,本站提供抱茗荷之说在线免费阅读,如果您觉得抱茗荷之说这本书不错的话,请在手机收藏本站 www.kbzh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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