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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送你一颗糖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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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人的环球流浪

月月大多数时间生活在北京,她极为随和,爱开玩笑,不笑不说话。

她喜欢盘着两条大长腿坐着,塞着耳机,手里掐着麻花,开开心心地和人嘻嘻哈哈。她指甲剪得极短,不涂指甲油,无论冬夏,袖子永远挽到肘部,左臂上有明显的三条疤:一条是因为在南亚被抢劫,一条是因为在中美洲也被抢劫,还有一条是因为在北京被抢劫。她并不怎么忌讳露出伤疤,这和其他的女生不太一样。

我们认识的时间长了以后,我发现在一众兄弟里,月月是最爽气的一个。我每次到北京,电话一通,她就会开着她的小破车跑来管我饭,约好了几点就会几点出现,仿佛北京的交通拥堵完全不存在一样,我没见过比她更守时的女人。她是个极会体谅旁人的人,一起吃饭的人里间或有一些生活窘迫的穷朋友,她从不会冷落了人家,不会让人家感觉到一点儿的不自在。

我不是个多么成熟的男人,言行举止时常有些桀骜,她包容之余向来都是直言不讳地鞭挞,算是个难得的诤友。

她有段时间兼职当买手,经常跑去首尔扫货,我半夜给她打电话,絮絮叨叨说自己的烦心事儿,她顶着国际长途加跨国漫游陪我煲电话粥,我一打一两个小时,她也不会不耐烦。我那时和最好的朋友合伙开店,自以为真心相待必得善果,故而不设防,未曾想终究为兄弟阋于墙的状况伤透了心。难过时,她是唯一一个懂得如何宽慰我的女性朋友,我难过时喜欢沉默,她就在电话那头陪着我沉默,隔着千山万水地陪我沉默。

众多浪荡江湖的朋友中,我最喜欢听月月给我讲她以前的故事。

月月十七岁开始独自旅行,两年走完了大半个中国。1999 年,她开始浪迹欧美大陆,十几年来独自旅居过20 多个国家、100 多座城市,

然后她回到北京,开了一家小小的服装店,箪食瓢饮在市井小巷。

从北回归线到南回归线,她的故事散落在大半个地球上,她曾突发奇想地跳上最晚一班“伊丽莎白”号渡轮去维多利亚岛看郁金香,整个Buchi 花园只有她和满坑满谷的郁金香,她对着花儿哼《花仙子》,没有风,面前的花儿忽然翼动了一下叶片儿,吓得她立起一身寒毛。

她跑去大温哥华北部山区专程偶遇山熊,洗出来的照片上熊眼里有像两个灯泡一样的奇异光斑。她还曾偶遇过一只有性格的鹿,那头雄鹿突然跳上公路,被她的车蹭了一下,雄鹿气愤地瞪着她,嘴巴一张一合,像是在骂骂咧咧。

她刚拿到北美驾照,就敢独自开车走1 号公路,东西贯穿加美。

她借来一辆比她爸爸年龄还大的车,她在加油站吃特价餐,住不起汽车旅馆就睡在车里,车载音响里放了一路评剧。

走过得克萨斯州看见路边出现无限速的路标后,油门几乎被踩到底,她开了一个多小时也没碰到一个人。终于,在近黄昏的时候看到了一座飘着烟的房子,门口有巨大的猫王照片。她走进这个酒吧不到十秒,就被一众五十多岁的牛仔大叔们举过头顶大喊:“Oh !Chinese girl !”这些大叔们头上都戴一顶牛仔帽,胡须粗糙整齐,眼神粗犷原始而温柔。她给大叔们唱评剧:“爱花的人,惜花护花把花养, 恨花的人骂花厌花把花伤。牡丹本是花中王, 花中的君子压群芳, 百花相比无颜色, 他偏说牡丹虽美花不香。玫瑰花开香又美, 他又说玫瑰有刺扎得

慌……”

大叔们举着杯子为她干杯,喊:“Good !”

她纠正人家,教一帮牛仔大叔喊北京话:“巨牛逼!”

她教老外北京话应该很有一套。有一年,她旅居新加坡,为了糊口给《联合早报》撰稿,为了挣出下一程的旅费,兼职教富有的华裔后代中文。那刁钻调皮的孩子每天被她骂哭,却在多年后专程来北京看望她,被她培训出来的北京口音一点儿也没遗忘。

月月是个生存能力极强的女人。

她说,纽约的雪比咱北京城厚得远了去了。最落魄的时候,穿着一条单裤流浪在深夜大雪纷飞的纽约,风大得能把人吹走,而彻骨的寒冷会讽刺般地让灵魂沉静,沉静得没有了呼吸,沉静到无法思索高楼广厦下自己有多么渺小。第二天清早,被风雪侵略的城市遍布垃圾、遍体鳞伤,她躲到百老汇和卖艺的黑人们一起舞蹈歌唱,亲吻路人施舍的一元美金。

她不否认自己有时候也会孤独。她说white rock 的炸鱼店里炸鱼美味无比,失眠至凌晨四点的时候边吃边走到无人的太平洋畔,看着深沉的夜海渐渐穿上金衣,又轻浮又荒凉。此后,习惯熬夜的她开始拒绝看天亮的过程,把经常居住的房间装满了遮光帘。等她重新拉开窗帘的时候,也是一条爱情伤痕刚刚痊愈的时刻。

月月是个善于交朋友的人。

她在LA 当过侍者,掐着腰对峙过帮派小混混,后来那帮人和她成了朋友,其中有人给她送过雏菊花。

月月有个朋友是那个著名的印第安反战妇人。七十多岁的老人,居住在白宫旁的帐篷中已经二十年了。游行示威需要事先申请资格证,资格证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就停发了,而那个老妇人因为从未离开,所以被视为游行未结束,并不违法。月月每次去看她,都买一杯2.5 美元的咖啡送她,比自己平时喝的1.2 美元的足足贵了一倍。老妇人没什么钱来回请,每次都摁着她脑袋,硬给她编一头小辫子。她晃着满头的小辫子,走过一个又一个街区,走回自己清冷的家。一开门,两只摇头晃脑的蟑螂排着队爬了出去。

月月是习惯了一个人游荡的孩子。

她在水牛城的广场上用自己一天的口粮喂过鸽子,鸽子在她鞋尖上拉粑粑,里面居然有玉米粒儿。她专程去看结冰时的尼加拉瓜瀑布,为的是和惠斯勒雪山顶的日出比对哪一个更美丽,然后一个人在瀑布旁吹灭自己小小的生日蛋糕。蜡油滴答在手背上,烫得心里麻了一下,又酸了一下。

她有过各种打工的经历,稍有余钱就去进行各种旅行,一只二手行囊塞满了全部家当。

在班夫闹鬼的百年古堡,她发现床头柜抽屉中的《圣经》是翻开的,她看到一句话,记了小半辈子:“不要为生命忧虑吃什么喝什么, 为身体忧虑穿什么。生命不胜于饮食吗?身体不胜于衣裳吗?”

她念着这句话给自己缝补外套,却忘记了拔针。一个路人在街头拦住她,温柔地帮她掐断线头。

她说:“可惜,他年龄大得足以当我祖父了。”

……

如果有人爱读小故事,月月历经的故事是可以写成系列丛书的,别人羡慕不已的经年旅行,于她而言貌似是再自然不过的日常生活,她从不会刻意去渲染标榜,已然进入到另外一种境界中了。

只是,我一直不知道驱使她这样去生活的力量,来自何方。

我认识月月的时候,她已经安居在北京不再飘荡。我问她:“你这种在外面走野了的人,怎么就能狠下心回来了呢?”

她向来有话直说,可那天却嘻嘻哈哈地打了半天太极。

后来我又问过一次。她骂我矫情,依旧没有清晰地回答我。

我第三次问的时候,她沉默了。

隔天,她在微信上用一段文字回答了我的问题:

我的父母从分居到离婚,用了整整二十年,你知道二十年是一个什么概念吗?

他们的价值观无法契合,虽然相爱却相互折磨,同时折磨着无能为力的我。而我自己最初的情感经历亦是如此,挫折之深,粉碎了我对家庭生活的所有向往。这一切迫使我背井离乡去独自生长,绕着地球去浪荡,直到我习惯了这种浪荡。

三年前,我的母亲在韩国找到了我,在仁川机场至市区的大巴上,她看着窗外告诉我,四天前他们离婚的消息。她说,一切都过去了,你也长大了,女儿,回家吧。

回国后半年,她说,你也老大不小了,该考虑结婚生宝宝了。

我不排斥母亲的想法,只是在想,如果我有了一个小孩子,该给他怎样的生活呢?……我怎么会舍得再让他独自在外那么久,独自一个人去成长。

我还没有靠谱的结婚对象,就开始忧虑孩子会重蹈自己的覆辙。这是不是有点可笑?更可笑的是,居然被一个刚认识几分钟的人拽去试穿了婚纱,生平第一次穿婚纱就这么浪费掉了。所以,大冰你打算怎么弥补我?

我回复她:月月,我郑重地向你承诺,无论你哪天举行婚礼,我都会穿上礼服站到你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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